管委會權限有哪些?常見管理範圍整理

費用與流程 · 最後更新 2026-09-30 · OPEN Design 動能開啟 編輯部

室內設計參考案例:東方禪風 80坪實景
東方禪風.80坪.豪宅|圖片來源:OPEN Design 設計師作品〈東方帝國〉.林奇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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管委會的權限有哪些

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與社區規約,管理委員會是負責執行「區分所有權人會議」決議的管理組織。簡單說,它就像社區的執行團隊,能做的是「管理共同的事」,而不是管住戶自己家裡的事。

常見的職務範圍如下,實際內容以法規最新規定與各社區規約為準。

管委會的權力來自法律、規約與決議,不是來自「當了委員」這件事。超出這個範圍的決定,容易被質疑效力。

管委會與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怎麼分工

很多糾紛,來自於搞不清楚「誰該決定」。大致的分工是: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是最高決策單位,管委會負責執行與日常管理。

事項管委會負責通常需區權會決議或規約規定舉例
日常維護委託保養、處理小修繕、驗收大額工程或重大改良需事先決議電梯定期保養可由管委會決定;外牆整體拉皮要開會
財務收款、記帳、公告收支調整管理費標準、動用公共基金大額支出每月財報由管委會公告;管理費調漲要經會議
規約依規約執行規約的訂定與修改寵物養護、停車使用方式
共有部分處分提出提案與執行出租、處分、變更使用需依法取得同意出租頂樓設置基地台、外牆廣告
委員與主委依規約產生、履行職責選任方式、任期依規約委員改選、補選程序

如果管委會的決定讓你覺得「這不是委員能決定的」,可以先查這項事項在規約與法規上歸誰,再決定怎麼表達意見。

共用部分與專有部分的界線

管委會最常被問的,是「這個地方到底歸不歸我們管」。判斷的基本原則是:共用部分與約定共用部分,由管委會管理維護;專有部分則是各住戶自己的空間。

共用部分包含樓梯、走道、電梯、屋頂、外牆、地下室管道間、中庭與公共設備等。專有部分則是每戶自己的室內空間。有些部位比較模糊,例如陽台、露台、冷氣外機位、頂樓平台,是否屬專有、約定專用或共用,要看建物登記與規約。

管委會不能因為想整齊,就要求住戶把室內的家具怎麼擺、窗簾用什麼顏色。但專有部分的使用,如果會影響共用部分或公共安全,例如自行拆除結構牆、在外牆開洞、裝修造成漏水,管委會就有理由介入。

不少老社區的「頂樓加蓋」「花台增設」「陽台外推」屬於爭議集中地帶,涉及建築法規與共用部分使用。遇到這類案件,建議先向各縣市建管單位或專業人士確認,不要單憑管委會或鄰居說法判斷。

管理費與公共基金的收支權限

管委會有權依規約或會議決議收取管理費與公共基金,但收多少、怎麼用,都必須有依據。一般流程是先由管委會提出預算,經會議通過,再依預算執行,並定期公告收支。

管委會不能把公款當成自己的私房錢。帳戶應以社區名義開立,支出需有憑證,大額採購建議比價、留存紀錄,並提出會計報告。住戶有權要求查閱帳目與相關文件,管委會不應拒絕。

遇到住戶欠繳管理費,管委會可依規約與法律程序催繳,必要時循法律途徑處理。至於能否限制欠費住戶使用共用設施,各社區規約不同,在法律上也常有爭議,建議先洽律師或主管機關再做決定,避免處理過當,衍生更多糾紛。

裝修、違規與糾紛中管委會的角色

裝修申請是管委會與住戶接觸最多的地方。管委會通常會要求住戶提出施工計畫,包含時間、範圍、工班名單與保護公共區域的方式,並收取施工押金或清潔費。審查的重點,是施工是否會影響共用部分、外觀、防火避難與公共安全。

管委會審查裝修,不代表可以任意刁難,例如要求與工程無關的高額費用,或拖延核准。規約有寫的,依規約辦;沒寫的,建議先與管委會以書面溝通,必要時再請主管機關協助。

對於違規行為,例如走廊堆放雜物、私自改動外牆、噪音擾鄰,管委會的做法通常是先口頭勸導,再發書面通知,仍不改善時,報請主管機關處理。管委會本身沒有直接罰款的公權力,是否能收取違規金,要看規約是否有規定,且必須合乎法律。

住戶可以怎麼監督管委會

管委會不是不能被監督。住戶可以透過以下幾個管道,了解並參與社區管理。

社區糾紛建議以書面方式提出意見,保留會議紀錄、通知與往來文件。真的進入爭議時,這些紀錄才是判斷事實的依據。

買房或入住前可以先確認的管理事項

如果正在考慮買屋或租屋,管委會的運作狀況其實很能反映社區的管理品質。可以在看屋時,順便請仲介或管委會提供下列資料。

  1. 社區是否已成立管委會,並完成報備。
  2. 規約的內容,特別是寵物、停車、裝修與頂樓使用的規定。
  3. 近期的財務報表與公共基金狀況,了解有沒有大額欠款或重大修繕計畫。
  4. 會議紀錄中,有沒有長期爭議或訴訟事項。
  5. 住戶對管理的滿意度,可以從管理員與鄰居的閒談中得到線索。

這些資訊不一定會寫得很完整,但至少能讓你知道,入住之後要遵守什麼、可能要分攤什麼。

三個常見情境,管委會該怎麼處理

把權限放進具體情境,比較容易判斷。以下以 80 戶規模的電梯大樓為例,說明管委會與住戶各自的角色。

情境一:電梯要汰換。電梯是共用設備,維護與小修由管委會處理;但汰換是大額支出,通常要先做估價與比價,提案交區分所有權人會議討論,經決議並確認資金來源後才能執行。若公共基金不夠,分攤方式要在會議中討論。

情境二:樓上漏水到樓下。如果漏水源頭在專有部分的水管,屬住戶之間的民事問題,管委會可以協助協調、提供公共管線圖,但通常不負責修繕;若源頭是共用管線或外牆,則屬管委會的維護範圍,要由管委會安排檢修。

情境三:頂樓有人想設基地台。頂樓屬共用部分,出租並收取租金,通常要依規約與會議決議辦理,租金收入歸公共基金,並定期公告。管委會不能私下簽約。

以上僅為一般性說明,每個社區的規約、建物登記與實際事實不同,遇到具體爭議,請以法規最新規定為準,並諮詢主管機關或專業人士。

常見問題

管委會可以決定住戶家裡怎麼裝潢嗎?

不行。專有部分的室內使用與裝潢,原則上由住戶自行決定。管委會能管的,是裝修是否影響共用部分、外觀、防火避難或公共安全,並依規約與法規要求提交施工申請、遵守施工時間與保護措施。不合理的干涉,住戶可以書面表達意見並洽主管機關。

管委會可以自己調漲管理費嗎?

通常不能。管理費的標準多由規約或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訂定,管委會可以提出調整方案,但需經過會議程序。實際規定依各社區規約與法規最新規定為準,若有疑義,可先請管委會提供規約與會議紀錄。

住戶可以要求看社區的帳冊嗎?

可以。管委會有責任定期公告收支與提出會計報告,住戶也能依規約或法規查閱帳目與相關文件。如果被拒絕,建議先以書面提出要求並保留紀錄,再洽主管機關、調解委員會或律師,而不是只在群組中爭論。

管委會沒有成立,社區由誰管理?

沒有成立管理委員會的社區,常由管理負責人或區分所有權人自行協調,也可能委託管理公司處理事務。法規對於管理組織的成立與報備有相關規定,建議洽各縣市主管機關了解程序,並建議社區儘早透過區分所有權人會議組成管理機制。

鄰居違規,管委會不處理怎麼辦?

先確認該行為是否有違反規約或法規,再以書面通知管委會,保留證據與日期。若管委會仍不處理,可以洽各縣市主管機關、鄉鎮市區調解委員會,或諮詢律師。不建議自行用過激方式處理,避免造成衝突。

頂樓、陽台能不能由管委會決定誰使用?

要看該部位的性質。頂樓平台如果屬共用部分,使用與收益須依規約與區分所有權人會議決議;若為約定專用,則要看當初的登記與約定。管委會不能單方面決定,也不能忽略既有的使用權利,實際依建物登記與規約為準。

管委會做錯決定,住戶可以怎麼反應?

先確認該決定是否符合規約與法規,再以書面向管委會提出意見,並要求在會議中討論。若認為有違法或損害權益,可以洽主管機關、調解委員會或律師,研究是否提出撤銷或確認無效等法律程序。相關時效與要件,請諮詢專業人士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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